地下室车位出租协议

地下室车位出租协议(通用3篇)

地下室车位出租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z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z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一期地下室号车位,租赁期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月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押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和首月的车位租金、管理费;次月起的服务费应在当月5号前缴清,逾期交费乙方有权按日加收所欠租金、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如乙方逾期15日仍不缴清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位的使用权另行出租/出让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z市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

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

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

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

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承租该车位,则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续订合同,否则,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租/出让他人。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将本租赁车位的使用权出让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乙方对本租赁车位有优先受让权。

如乙方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另行签订受让车位使用权的相关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已放弃优先受让权,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让他人。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车辆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

甲方: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地下室车位出租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z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z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z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z一期地下室 号车位,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月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和首月的车位租金、管理费;次月起的服务费应在当月5号前缴清,逾期交费乙方有权按日加收所欠租金、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15日仍不缴清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位的使用权另行出租/出让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z市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2 .2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承租该车位,则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续订合同,否则,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租/出让他人。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将本租赁车位的使用权出让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乙方对本租赁车位有优先受让权。如乙方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另行签订受让车位使用权的相关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已放弃优先受让权,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让他人。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车辆车型: 车牌号码: 车身颜色:

甲方: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z市z区z路z号 电话:

电话:z-z z住宅房号: 幢 房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地下室车位出租协议 篇3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华大家园地上停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地上停车位编号和业主车牌号

地上停车位编号:业主车牌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__年3月日至__年2月28日止。

2、乙方须于本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3、续签合同时,乙方因故不能到场时,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履行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不按期续签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赁。

5、乙方在出售华大家园房产时,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可退租;租赁期满后本合同不续签。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车位的年租金900元M个・年,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付清。续租年租金的调整依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决定。

停车位租金不包含泊车服务费。泊车服务费根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由乙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使用地上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6、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免责约定

1、本合同仅为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及泊车服务义务,乙方在使用停车位过程中,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在小区遭遇如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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